PM2.5傳感器(PM2.5檢測儀OPC-N1)
產品型號:OPC-N1
產品品牌:英國阿爾法Alphasense
PM2.5傳感器(PM2.5檢測儀OPC-N1)詳細介紹:
PM2.5傳感器(PM2.5檢測儀)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微顆粒物,雖然在大氣中含量很少,但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有重要影響。與較大的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大量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危害很大。英國Alpahsense公司研發并推出了PM2.5傳感器(PM2.5檢測儀OPC-N1),使用光散射原理及粒子計數技術,檢測周圍環境中微顆粒物的數量,為環境提供了實用的參考數據。
PM2.5傳感器(PM2.5檢測儀OPC-N1)是一款輕便型裝置,采用的光學系統及精準地電子處理裝置,提供快速的粒子數和粒徑分布檢測。其主要特性如下:
檢測原理: 激光散射原理
檢測范圍: 0.5 to 15um
取樣間隔: 200ms
流率: 1升/分鐘
計數率: 20000顆/秒
主要特性:
測量 |
微顆粒物范圍 (um) 球形等積大小 0.38 ~17 |
尺寸分類 (標準) 軟件樹數目 16 |
取樣間隔(秒) 柱狀圖時間 1 ~10 |
流速 L/ min 1 |
微顆粒物計數率 微顆粒物/秒 10,000 |
一致幾率 106 微顆粒物/升的濃度百分比 0.24 |
功耗
測量模式 連續測量(mA) 260
激光功耗(mW) 流控制(mA) 5-8
待機模式(mA) 風扇關 186
關鍵性能
數字界面 SPI
激光分類 3B
溫度范圍 ℃ -10~50
濕度范圍 % rh 0 ~ 99(非凝結)
重量 克 <70
內部結構及測試原理:
與傳統的使用氣泵和樣氣過濾器的計數器不同,OPC-N1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它使用定制設計的橢圓鏡和一個雙元件光電檢測器的組合,在一個開放的散射腔室的中心自由空間創建一個“虛擬感應區”。 然后感應區及其周邊空間會被一個薄的激光束照亮。含顆粒的空氣不受約束地通過散射室且可以穿過激光束感應區內外,但只有那些穿過感應區域內的顆粒可被雙元件檢測器確認并由OPC電子計數/測量大小。
這種新型的設計可以使用微型低功率風扇代替氣泵產生所需的粒子流通過感應區而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粒子過濾器。這避免了需要定期更換常規氣泵保護過濾器,取而代之的是允許長期無需維護的現場操作。
應用范圍:
HVAC系統
室內空氣質量檢測
室外環境監測
路邊監測站
工業測量
排放監控
OPC-N1采用的粒子計數算法,綜合空氣動力學,激光檢測技術,數字信號處理,光機電一體化研發,具有測試高(可細分16通道測試)、性能穩定、響應時間快、便 于攜帶、操作方便等特點。低廉的價格有利于進行多點分布檢測,形成密集的檢測網路,準確地提供研究空氣污染狀況的依據。
| 參考資料: 顆粒物,在環境科學中,特指懸浮在空氣中的固體顆粒或液滴,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其中,空氣動力學直徑(以下簡稱直徑)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顆粒物稱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稱為細顆粒物(PM2.5)。顆粒物能夠在大氣中停留很長時間,并可隨呼吸進入體內,積聚在氣管或肺中,影響身體健康。 各國標準由于顆粒物對健康影響大,各國均設立了相關標準。世界衛生組織為了就減少空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提供性指導,世界衛生組織于2005年發布了《空氣質量準則》[8],其中包括了對顆粒物濃度的限制:
歐盟歐盟對PM10的限制標準(法案1999/30/EC和96/62/EC)如下表:
美國美國作為較早研究PM2.5的,于1997年就次發布包括PM2.5空氣污染物年平均值和24小時平均值之空氣質量標準,并在2006年接續發布更嚴格PM2.5之24小時平均值標準;2012年12月14日,美國署依據更新近之研究結論,將保護國民健康之PM2.5要年平均值標準再從每立方米15微克降12微克。美國通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National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對顆粒物進行限制,新標準如下:
中國大陸由于開展相關監測和研究起步較晚,大陸從2012年起在各主要城市開展PM2.5監測的試驗工作,并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實施與世界衛生組織“過渡時期目標-1”等同的GB 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臺灣署于2012年5月14日公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增訂PM2.5空氣品質標準,并依據其國內健康影響研究結果,以健康影響為優先考量,將PM2.5 24小時值訂為35μg/m3、年平均值訂為15μg /m3。署初步訂于民國109(2020)年達成細懸浮微粒濃度年平均值15μg/m3的目標,同時將依國際管制趨勢發展,逐期檢討其 PM2.5空氣品質標準,并朝達成WHO提出之空氣品質準則値(24小時值訂為25μg/m3、年平均值訂為10μg /m3)為空氣品質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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